在数字金融时代,个人借贷行为日益频繁,但并非所有借贷行为都受到法律保护。最近,一起涉及支付宝“花呗”功能的借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。本文将详细解析此案的判决结果及其对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影响。
原告郑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中,原告通过支付宝余额宝和“花呗”向被告转账,被告后续还款部分款项,但仍有4196.25元未还。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,将被告告上法庭。
法院审理发现,原告使用“花呗”扫码付款的方式向被告交付的借款属于消费性贷款,构成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行为。因此,基于这部分款项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合同无效后,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,双方均有过错的,应各自承担责任。最终,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4000元,不支持原告主张的利息。
法官强调,“花呗”作为消费信贷产品,其本质是消费贷款,用户应按照借款用途使用。将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他人,不仅合同无效,若金额较大,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。
法条链接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百五十七条
《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十三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百七十五条【高利转贷罪】